11月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细则》《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实施细则》。文件下发后,我局项目管理人员对以上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学习。
此次新印发的编制细则,适用于中央政府投资的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的编制。其中不仅规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依据、基础,还针对编排与印刷、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等各内容做了具体要求。
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我局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规范我局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编制工作,提升编制质量,为更好地筹备申报项目提供指导。